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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宏觀 地緣特朗普可能讓美國政府入股AI公司的三種方式

隨著人工智能競爭加劇,美國總統特朗普近期提出讓聯邦政府持有AI企業股權的構想。分析指出,實現這一目標主要有三種潛在路徑:一是通過主權財富基金進行投資,二是利用政府機構如進出口銀行或小企業管理局的現有融資工具,三是將政府資助研發所獲得的知識產權轉化為股權。這些方式均面臨法律、資金和實際操作上的挑戰,但反映出美國政策界對在關鍵技術領域獲取直接經濟利益的討論。

來源 CNA — Business(英·新) 2026-06-22 閱讀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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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特朗普近期提出了一個引人關注的設想:讓美國聯邦政府直接持有人工智能(AI)公司的股權。這一想法背後,是政策制定者希望確保美國在關鍵技術領域的競爭力,並讓政府能從AI產業的增長中直接獲取經濟利益。

根據分析,要實現政府入股AI企業,大致存在三種可能的路徑。第一種是建立一個主權財富基金,由該基金代表政府進行股權投資。這種方式在國際上有先例可循,例如挪威和新加坡等國的主權基金就持有大量科技公司股份。但美國聯邦政府目前並無此類基金,設立需要國會立法批准,且資金來源是一大難題——無論是通過財政撥款、發行債券還是劃撥現有資產,都面臨政治阻力。

第二種路徑是利用現有的政府機構及其融資工具。例如,美國進出口銀行小企業管理局等機構原本就具備向企業提供貸款或擔保的職能。理論上,這些機構的權限可以被重新詮釋或擴展,使其能夠以股權而非貸款的形式參與AI公司的融資。不過,這種做法可能超出其現行法律授權範圍,需要修改相關法規,且這些機構的專業能力主要集中在信貸而非股權投資上。

第三種方式則涉及知識產權轉化。美國政府每年通過國防高級研究計劃局(DARPA)、國家科學基金會等機構向AI基礎研究投入鉅額資金,並由此產生大量專利和技術成果。目前,這些成果通常以許可方式授權給私營企業使用。一種設想是,政府可以將這些知識產權作價入股,在AI初創公司中換取相應股權。但這一模式同樣面臨法律障礙,現行法律對聯邦政府持有私營企業股權的規定非常嚴格,且如何對早期技術進行公允估值也是實操中的難題。

儘管這三種方式在理論上為政府入股AI公司提供了可能,但分析人士普遍指出,它們都面臨顯著的法律、資金和制度障礙。這一討論本身凸顯了華盛頓方面對於在人工智能這一戰略產業中扮演更直接經濟角色的興趣正在上升。

為什麼重要該新聞探討了美國政府直接入股AI公司的潛在機制,涉及主權基金、政府融資工具和知識產權轉化,對關注科技政策與政府資本介入的投資者有參考意義。

僅供信息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