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OR CORP董事兼CFO James F Schmidt行權並賣出754股
VICOR CORP董事兼CFO James F Schmidt於2026年6月23日通過預設交易計劃,行權取得754股普通股後立即在公開市場賣出,交易金額約24.9萬美元。交易後直接持股清零。這是其近一年內第7次賣出行為。
交易明細
| 證券 | 類型 | 方向 | 股數 | 價格 | 金額 |
|---|---|---|---|---|---|
| Common Stock | 期權行權取得 | 取得 | 754 股 | $53.07 | $4.0 萬 |
| Common Stock | 公開市場賣出 | 處置 | 754 股 | $330 | $24.9 萬 |
| Non Qualified Stock Option (衍生) | 期權行權取得 | 處置 | 754 股 | — | — |
同一申報內同類交易已按「事件」合併(金額加總、價格取區間)。
解讀
根據SEC Form 4申報,VICOR CORP(股票代碼VICR)董事兼高管(CFO、財務主管、秘書)James F Schmidt於2026年6月23日完成了一筆期權行權並同步賣出的交易。該交易屬於預設的10b5-1交易計劃,表明是事先安排的合規操作。
具體交易分三步:首先,Schmidt通過行權以每股53.07美元取得754股普通股,交易金額約4.0萬美元;隨後,他在公開市場以每股330美元賣出同等數量的普通股,交易金額約24.9萬美元;同時,對應的754份非合格股票期權(衍生品)以無價方式註銷。
交易後,Schmidt直接持有的VICOR CORP普通股數量降至0股。申報中未提及間接持股,因此其全部持股已清零。
歷史記錄顯示,這是Schmidt在VICOR CORP近一年內第7次賣出或處置行為(含本次),表明其近期減持頻率較高。
本次交易為高管在預設計劃下的常規操作,不構成對公司前景的判斷。
延伸閱讀
本頁的「內部人交易 / 高管持股異動」指公司內部人依法向 SEC 提交的持股披露(Form 3/4/5/144),是合法的公開申報,
與「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重大信息牟利的違法行為)是兩回事。Form 4 一般在交易後兩個工作日內申報,可能存在披露延遲或後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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