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斯10%以上股東Haas行權並賣出20萬股
2026年6月12日,李維斯(LEVI)10%以上股東Robert D. Haas通過衍生證券轉換取得202,135股A類普通股,隨即在公開市場以每股24.02美元全部賣出,總金額約485.6萬美元。交易後其直接持有B類普通股為0,間接持有B類普通股合計約3,540萬股。
交易明細
| 證券 | 類型 | 方向 | 股數 | 價格 | 金額 |
|---|---|---|---|---|---|
| Class A Common Stock | 衍生證券轉換 | 取得 | 20.2 萬股 | — | — |
| Class A Common Stock | 公開市場賣出 | 處置 | 20.2 萬股 | $24.02 | $485.6 萬 |
| Class B Common Stock (衍生) | 衍生證券轉換 | 處置 | 20.2 萬股 | — | — |
同一申報內同類交易已按「事件」合併(金額加總、價格取區間)。
交易後持股
| 證券 | 持有方式 | 交易後股數 |
|---|---|---|
| Class B Common Stock | 間接 (As trustee) | 2504.2 萬股 |
| Class B Common Stock | 間接 (By spouse) | 45.0 萬股 |
| Class B Common Stock | 間接 (By spouse as trustee) | 990.8 萬股 |
含直接持有與間接持有(如經信託 / 受控實體),已分行註明持有方式。
解讀
這筆交易包含三個步驟:首先,Haas通過衍生證券轉換(無成本)取得202,135股A類普通股;隨後,他在公開市場以每股24.02美元的價格將這批股票全部賣出,總金額約485.6萬美元;同時,他處置了相同數量的B類普通股衍生證券(無價)。整體來看,這是一次典型的行權並立即賣出的操作。
Robert D. Haas是李維斯(LEVI)的10%以上股東,本次申報未涉及10b5-1計劃,屬於自主交易。
交易後,Haas的持股情況如下:A類普通股間接持有(作為受託人)為0股;B類普通股間接持有(作為受託人)為25,041,560股,間接持有(通過配偶)為450,000股,間接持有(配偶作為受託人)為9,908,392股,直接持有B類普通股為0股。合併計算,其間接持有B類普通股合計約3,540萬股,無直接持股。
根據歷史對照,這是該申報人在李維斯近一年內第2次賣出/處置(含本次),顯示其近期有持續減持動作。
本次交易為公開市場賣出,屬於內部人常規的持股調整行為,不構成對公司前景的判斷。
延伸閱讀
本頁的「內部人交易 / 高管持股異動」指公司內部人依法向 SEC 提交的持股披露(Form 3/4/5/144),是合法的公開申報,
與「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重大信息牟利的違法行為)是兩回事。Form 4 一般在交易後兩個工作日內申報,可能存在披露延遲或後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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