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指控 Gauntlet Holdings 及其負責人利用虛假卡塔爾王室票據和虛假投資機會實施欺詐
SEC 指控 Gauntlet Holdings、其管理成員 Rideaux 及 Derakhshanfar 通過兩項欺詐計劃募集資金,涉及虛假聲稱由卡塔爾王室擔保的 79.8 億美元票據及騙取個人投資者 100 萬美元。法院已對各方作出最終判決,包括永久禁令、追繳非法所得及民事罰款。
①SEC 指控的對象與核心行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 Gauntlet Holdings, LLC、其管理成員 Darrell W. Rideaux 及 Ali Derakhshanfar 提起訴訟,指控其參與證券發行欺詐計劃。此外,Sal N. Ortiz 作為救濟被告被列入案件。
②據指控的事實與規模:據 SEC 起訴書,被告涉及兩項欺詐計劃。第一項計劃中,Gauntlet、Rideaux 和 Derakhshanfar 被控通過向一家公司出售本票進行欺詐,這些本票被虛假聲稱由卡塔爾王室在卡塔爾某銀行持有的 79.8 億美元存款作為擔保。第二項計劃中,Gauntlet 和 Rideaux 被控通過提供承諾高回報的投資機會,騙取一名個人投資者 100 萬美元,但最終未支付任何利潤或返還本金。據稱,Rideaux 向投資者作出多項虛假陳述,包括髮送一段誤導性視頻,聲稱顯示 Gauntlet 的在線銀行賬戶,而該賬戶實際上不屬於 Gauntlet。
③涉及法院與訴訟/和解階段:美國加利福尼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於 2026 年 7 月 15 日對 Gauntlet 和 Rideaux 作出最終判決。法院此前已於 2025 年 11 月 4 日對 Derakhshanfar 作出缺席最終判決,並於 2025 年 7 月 14 日對救濟被告 Ortiz 作出同意最終判決。
④處罰條款:最終判決永久禁止 Gauntlet、Rideaux 和 Derakhshanfar 違反《1933 年證券法》第 17(a) 條及《1934 年證券交易法》第 10(b) 條及規則 10b-5 的反欺詐條款。此外,Gauntlet 和 Rideaux 被連帶責令支付 842,500 美元非法所得、165,809 美元判決前利息及 842,500 美元民事罰款;Derakhshanfar 被責令支付 500,000 美元非法所得、143,837 美元判決前利息及 500,000 美元民事罰款;救濟被告 Ortiz 被責令支付 142,500 美元非法所得。
數據來源:SEC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594(公開)。本頁為要點的中文轉譯與整理,以原文及法院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