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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 指控前註冊代表 Markan 虛構私募基金、挪用客戶資金 290 萬美元

證券欺詐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564 2026-06-12

SEC 指控前註冊代表 Rajesh Markan 在 2015 年至 2024 年間,虛構私募基金並挪用客戶約 290 萬美元資金。2026 年 6 月 1 日,法院對其作出最終判決,永久禁止其從事證券業務,並責令其支付約 243.8 萬美元罰沒及利息。

指控 ≠ 定罪。本頁是 SEC 單方訴訟/執法公告的中文轉述,「被指控」不代表已被法院認定有罪; 和解多在當事人未承認或否認指控的情況下達成。請勿據此對個人或公司作定性判斷。

① SEC 指控的對象與核心行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前註冊代表 Rajesh Markan 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其在擔任兩家雙重註冊經紀交易商和投資顧問的註冊代表期間,通過虛構私募基金騙取客戶資金。

② 據指控的事實與規模:據 SEC 起訴書,從 2015 年至 2024 年 7 月,Markan 向其約 10 名經紀客戶募集約 290 萬美元,聲稱投資於一家由知名紐約私募股權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並承諾資金鎖定 6 至 12 年後可獲得高於市場的回報。實際上,該基金根本不存在,與紐約私募股權公司也無關聯,Markan 將大部分資金挪為己用。

③ 涉及法院與訴訟/和解階段:2026 年 6 月 1 日,美國德克薩斯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對 Markan 作出最終判決。此前,法院已於 2025 年 7 月 9 日對其作出分步判決。

④ 處罰條款:最終判決永久禁止 Markan 違反《1933 年證券法》第 17(a) 條和《1934 年證券交易法》第 10(b) 條及規則 10b-5,並永久禁止其參與任何證券的發行、要約、購買或銷售(個人賬戶交易除外)。此外,判決要求 Markan 支付 2,305,025 美元的非法所得和 132,776.15 美元的判決前利息,但該金額因平行刑事案件中已判令其支付 2,445,000 美元的賠償金而視為已履行。

數據來源:SEC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564(公開)。本頁為要點的中文轉譯與整理,以原文及法院文件為準。

本頁基於 SEC 公開訴訟/執法公告整理與轉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SEC 指控為單方主張,指控不等於定罪;最終結果以法院判決或和解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