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斯10%以上股东Haas转换B类股并卖出492,033股A类股
李维斯(LEVI STRAUSS & CO)10%以上股东Robert D. Haas于2026年6月10日通过衍生证券转换取得492,033股A类普通股,随后在公开市场以每股24–24.11美元全部卖出,总金额约1,186万美元。交易后其直接及间接持有B类普通股合计约3,560万股,无直接或间接持有A类普通股。
交易明细
| 证券 | 类型 | 方向 | 股数 | 价格 | 金额 |
|---|---|---|---|---|---|
| Class A Common Stock | 衍生证券转换 | 取得 | 49.2 万股 | — | — |
| Class A Common Stock | 公开市场卖出 | 处置 | 49.2 万股 | $24–$24.11 | $1186.0 万 |
| Class B Common Stock (衍生) | 衍生证券转换 | 处置 | 49.2 万股 | — | — |
同一申报内同类交易已按「事件」合并(金额加总、价格取区间)。
解读
根据SEC Form 4申报,李维斯(LEVI STRAUSS & CO)10%以上股东Robert D. Haas于2026年6月10日完成一笔多步骤交易。首先,Haas通过衍生证券转换,以零成本取得492,033股A类普通股(Class A Common Stock);随后,他在公开市场以每股24–24.11美元的价格将这批A类股全部卖出,总金额约1,186万美元。该转换同时涉及处置等量的B类普通股(Class B Common Stock),属于衍生证券转换操作。该交易不涉及10b5-1计划。
Robert D. Haas为李维斯的10%以上股东,本次交易前通过信托等间接持有大量公司股份。交易后,其持股结构如下:A类普通股直接及间接持有均为0股;B类普通股方面,直接持有0股,间接持有合计约3,560万股,其中作为受托人(As trustee)持有25,243,695股,通过配偶间接持有450,000股,通过配偶作为受托人(By spouse as trustee)持有9,908,392股。
历史对照显示,这是该申报人在李维斯近一年内第1次卖出/处置(含本次),此前无同类交易记录。本次交易为衍生证券转换后的公开市场卖出,属于常规的高管持股调整行为。
延伸阅读
本页的「内部人交易 / 高管持股异动」指公司内部人依法向 SEC 提交的持股披露(Form 3/4/5/144),是合法的公开申报,
与「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牟利的违法行为)是两回事。Form 4 一般在交易后两个工作日内申报,可能存在披露延迟或后续修订。
本页数据来源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EDGAR 公开申报,属公有领域,本站作整理与中文转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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