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指控基金经理 Robert Newell 挪用投资者资金并达成最终判决
SEC 指控基金经理 Robert Newell 及其前公司 Black Hawk Funding 从 200 多名投资者处募集约 3770 万美元,声称用于投资大麻行业,但实际挪作他用,包括进行庞氏式支付和个人挪用。Newell 在未承认或否认指控的情况下达成和解,被判处支付约 159 万美元并禁业五年。
① SEC 指控的对象与核心行为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基金经理 Robert Newell 及其前公司 Black Hawk Funding, Inc. 提起民事执法行动,指控其挪用投资者资金。SEC 的起诉书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提交至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
② 据指控的事实与规模
据 SEC 起诉书称,Newell 及其公司从 200 多名投资者处募集了约 3770 万美元,声称用于投资大麻行业。但被告并未按披露用途使用资金,而是进行了各种未披露和未经授权的挪用,包括进行类似庞氏骗局的支付以及支付无关实体的费用。此外,Newell 还被控将约 66.8 万美元投资者资金用于个人利益。
③ 涉及法院与诉讼/和解阶段
2025 年 8 月 11 日,法院批准了 Newell 在未承认或否认指控的情况下同意的分步判决。2026 年 5 月 7 日,法院对该案作出最终判决。
④ 处罚与和解条款
最终判决永久禁止 Newell 违反《1933 年证券法》第 17(a) 条、《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0(b) 条及规则 10b-5,以及《1940 年投资顾问法》第 206(1)、206(2) 和 206(4) 条及规则 206(4)-8。Newell 被责令支付 66.83 万美元的非法所得、25.4067 万美元的判决前利息以及 66.83 万美元的民事罚款。此外,Newell 在五年内被禁止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证券的发行、购买、要约或销售,但为其个人账户进行的买卖除外。
数据来源:SEC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553(公开)。本页为要点的中文转译与整理,以原文及法院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