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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指控投资顾问Terrence Chalk运营庞氏骗局式发行欺诈

庞氏骗局/未注册发行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540 2026-04-27

SEC指控Terrence Chalk通过虚构的“主席基金”向约40名投资者欺诈募集约500万美元,资金被用于个人开支和庞氏式付款。2026年4月15日,法院对其作出最终同意判决。

指控 ≠ 定罪。本页是 SEC 单方诉讼/执法公告的中文转述,「被指控」不代表已被法院认定有罪; 和解多在当事人未承认或否认指控的情况下达成。请勿据此对个人或公司作定性判断。

①SEC指控的对象与核心行为:SEC指控Terrence Chalk(新泽西州帕塞伊克和佛罗里达州奥兰多人)运营庞氏骗局式发行欺诈。Chalk是一名已被定罪的重罪犯,自称投资顾问,通过推荐、要约和出售与虚构的“主席基金”相关的证券实施欺诈。

②据指控的事实与规模:据SEC 2020年11月3日提起的起诉书,Chalk使用化名“Dr. Terrence Cash”试图隐瞒身份和犯罪记录,并以“财务教练”身份提供服务。2017年至2020年间,Chalk及其控制的多家实体通过未注册交易出售“主席基金”投资,从约40名投资者处欺诈性募集约500万美元。起诉书进一步指控,与Chalk向投资者所作陈述相反,他只将投资者资金的一小部分投资于少数不盈利的商业项目,其余资金用于个人开支(包括在其家中安装游泳池)以及向先前投资者进行庞氏式付款。

③涉及法院与诉讼阶段:2026年4月15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Chalk作出最终同意判决。

④处罚条款:最终判决永久禁止Chalk违反《1933年证券法》第5(a)、5(c)和17(a)条、《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及规则10b-5、《1940年投资顾问法》第206(1)和206(2)条,并责令其支付173.1423万美元的非法所得及1.307864万美元的判决前利息。上述金额被视为已由美国诉Chalk案(案号No. 21-cr-00049 (ALC) (S.D.N.Y.))中的赔偿令所满足。

数据来源:SEC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540(公开)。本页为要点的中文转译与整理,以原文及法院文件为准。

本页基于 SEC 公开诉讼/执法公告整理与转译,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SEC 指控为单方主张,指控不等于定罪;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或和解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