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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 指控私募基金顾问卢卡斯误导投资者、挪用逾5000万美元

挪用资金/虚假陈述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538 2026-04-24

SEC 指控 Jay S. Lucas 及其控制的未注册投资顾问公司 Lucas Brand Equity, LLC 在2013至2025年间通过虚假陈述诱导数百人投资逾5000万美元,并挪用资金用于个人开支。SEC 已向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永久禁令、追缴及民事罚款。

指控 ≠ 定罪。本页是 SEC 单方诉讼/执法公告的中文转述,「被指控」不代表已被法院认定有罪; 和解多在当事人未承认或否认指控的情况下达成。请勿据此对个人或公司作定性判断。

①SEC 指控的对象与核心行为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2026年4月24日对 Jay S. Lucas 及其控制的未注册投资顾问公司 Lucas Brand Equity, LLC(简称“LBE”)提起欺诈指控。据 SEC 起诉书,Lucas 和 LBE 被控向投资者作出虚假陈述,并挪用投资者资金。

②据指控的事实与规模

起诉书称,2013年至2025年间,Lucas 和 LBE 通过欺诈手段诱导数百人向其三只私募基金(Lucas Brand Equity LP、Lucas Brand Equity Emerging Growth LP 和 Lucas Brand Equity Wellness Growth LP)投资超过5000万美元。SEC 指控,二人向投资者谎称资金将用于投资健康、美容和护肤领域的初创公司,但实际上挪用了数百万美元用于 Lucas 的个人开支及其他商业利益,包括支付租金、赡养费、婚礼费用、个人房地产投资、政治顾问费用,以及资助其拥有的新罕布什尔州一家报纸。此外,SEC 还指控二人对资金用途、管理费用、审计及基金资产性质作出重大虚假陈述,且未披露涉及获得最大笔投资者资金的基金投资组合公司的财务利益冲突。SEC 另指控 Lucas 从其设立用于投资弗吉尼亚州旗帜及爱国装饰品公司 Flags of Valor, LLC 的投资工具中挪用资金。

③涉及法院与诉讼阶段

SEC 的起诉书已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案号 No. 1:26-cv-03408)。SEC 指控 Lucas 和 LBE 违反《1933年证券法》第17(a)条、《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及规则10b-5,以及《1940年投资顾问法》第206(1)、206(2)和206(4)条及规则206(4)-8。起诉寻求永久禁令、追缴违法所得及判决前利息、民事罚款。

④其他信息

在平行刑事程序中,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已于2025年12月18日宣布对 Lucas 提起证券欺诈、投资顾问欺诈、电信欺诈和洗钱指控的起诉书。

数据来源:SEC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538(公开)。本页为要点的中文转译与整理,以原文及法院文件为准。

本页基于 SEC 公开诉讼/执法公告整理与转译,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SEC 指控为单方主张,指控不等于定罪;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或和解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