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法修訂草案首審,擬確立宏觀審慎政策法定地位
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於6月2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草案旨在完善中央銀行制度,明確央行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並首次在法律層面確立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框架。修訂內容還包括明確數字人民幣的法律地位,賦予央行對貨幣市場、票據市場等領域的監管職責,並規定可採取逆週期、跨週期調節措施維護金融穩定。草案同時強化了對金融機構的檢查監督權限,對違法行為設置更嚴格的法律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在6月23日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迎來初次審議。此次修法旨在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進一步健全宏觀審慎制度框架,其核心目標是統籌發展與安全,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草案在總體要求中明確提出,中國人民銀行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與決策部署。在基礎管理制度層面,草案根據實踐需要補充完善了央行的職責範圍,其中一個關鍵點是明確了數字人民幣的法律地位,為其發行與流通提供法律依據。
本次修法的一大重點是確立金融調控的“雙支柱”框架。草案首次在法律中賦予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同等的法定地位,明確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建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並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這一舉措填補了宏觀審慎制度在法律層面的空白,使該制度框架得到進一步健全。
在維護金融穩定方面,草案明確了央行對貨幣市場、票據市場以及相關金融基礎設施的監管職責。草案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逆週期、跨週期調節等措施,以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為提升監管的有效性,草案還完善了央行對金融機構執行貨幣政策等行為的檢查監督規定。針對相關違法行為,草案設置了更為嚴格的法律責任,旨在提高違法成本,強化制度的約束力。
為什麼重要該草案首次將宏觀審慎政策納入法律框架,並明確數字人民幣的法律地位,直接關係到中國金融監管體系的重大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