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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 指控 Peter Quartararo 以虛假 Pre-IPO 股票騙局欺詐投資者

證券欺詐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527 2026-04-15

SEC 指控 Peter Quartararo 通過謊稱可出售知名未上市公司 Pre-IPO 股份騙取投資者資金,實際挪用於個人用途。法院於2026年3月31日對其作出缺席終審判決,永久禁止其違反證券法反欺詐條款。

指控 ≠ 定罪。本頁是 SEC 單方訴訟/執法公告的中文轉述,「被指控」不代表已被法院認定有罪; 和解多在當事人未承認或否認指控的情況下達成。請勿據此對個人或公司作定性判斷。

①SEC 指控的對象與核心行為:SEC 指控 Peter R. Quartararo 參與一項欺詐投資者的計劃,他虛假聲稱能夠向投資者出售知名未上市公司的股份,並稱這些股份在相關公司完成首次公開募股(IPO)後預計會升值。

②據指控的事實與規模:據 SEC 2021年4月27日提交的起訴書稱,Quartararo 從未代表投資者購買或持有這些公司的 Pre-IPO 股份,而是竊取了投資者資金並用於個人利益。公告未披露具體涉案金額或投資者人數。

③涉及法院與訴訟/和解階段:2026年3月31日,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對被告 Quartararo 作出缺席終審判決。此前,在2024年2月9日的平行刑事案件(紐約州訴 Quartararo,案號 70204/23)中,Quartararo 已對詐騙等刑事指控認罪,後被判處兩年半至七年半監禁,並責令支付 249,000 美元賠償金。

④處罰條款:該終審判決永久禁止 Quartararo 違反《1933年證券法》第17(a)條以及《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0(b)條及規則10b-5。

數據來源:SEC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527(公開)。本頁為要點的中文轉譯與整理,以原文及法院文件為準。

本頁基於 SEC 公開訴訟/執法公告整理與轉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SEC 指控為單方主張,指控不等於定罪;最終結果以法院判決或和解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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