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指控 Justin Chen 参与约200万美元内幕交易并获最终同意判决
SEC 指控 Justin Chen 及其同事利用职务获取客户重大非公开信息,在2025年1月至6月间至少13次交易获利逾220万美元。2026年9月8日,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对其作出最终同意判决,永久禁令并追缴约183万美元及利息。
指控 ≠ 定罪。本页是 SEC 单方诉讼/执法公告的中文转述,「被指控」不代表已被法院认定有罪;
和解多在当事人未承认或否认指控的情况下达成。请勿据此对个人或公司作定性判断。
据 SEC 起诉书称,Justin Chen 与另一名个人受雇于一家协助客户在 SEC 的 EDGAR 系统进行公开申报的公司。通过该职务,两人据称获取了客户即将公布重大事件(包括并购与业绩结果)的重大非公开信息。
据指控,在2025年1月前后至2025年6月期间,尽管雇主禁止从事内幕交易,Chen 与其同事仍基于重大非公开信息至少交易13次,获取非法利润超过220万美元。
该案由 SEC 于2025年8月18日向纽约东区联邦法院提起,案号 25-cv-4580。2026年3月16日,法院对 Chen 作出部分同意判决,永久禁止其违反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和第14(e)条及相应规则10b-5和14e-3的反欺诈条款。2026年9月8日,法院作出最终同意判决,重申上述禁令救济,并判令其承担1,828,442美元的追缴款及32,361美元的判决前利息,该款项被视为已通过平行刑事案件(United States v. Chen, 25 cr. 303, E.D.N.Y.)中对其作出的赔偿与没收令履行完毕。
SEC 的调查源于执法部门市场滥用部门,该部门利用综合审计追踪(CAT)数据分析 Chen 及其同事的可疑交易活动。
数据来源:SEC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634(公开)。本页为要点的中文转译与整理,以原文及法院文件为准。
本页基于 SEC 公开诉讼/执法公告整理与转译,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SEC 指控为单方主张,指控不等于定罪;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或和解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