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指控男子以虚假投资业绩欺诈教友,获法院修改后最终判决
SEC 指控 Evarist C. Amah 以虚假投资业绩欺诈教友,募资约69.8万美元。法院已作出修改后最终判决,永久禁止其违反证券法反欺诈条款,并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及支付民事罚款。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指控 Evarist C. Amah 运营一项欺诈性投资计划,目标为其宗教团体的教友。据 SEC 于2021年8月9日提起的起诉书称,Amah 通过对其投资业绩作出重大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在多年间从教友处募集约69.8万美元。2023年9月28日,地区法院批准了 SEC 的即决判决动议,认定 Amah 因“持续提供积极预测,同时未披露其持续遭受的严重亏损”而欺诈性招揽投资,负有责任。
2024年7月2日,地区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永久禁止 Amah 违反1933年《证券法》第17(a)条、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及规则10b-5,以及1940年《投资顾问法》第206(1)、206(2)和206(4)条及规则206(4)-8。法院还责令 Amah 退还10,000美元非法所得及1,617.82美元判决前利息,并支付669,667美元民事罚款。
2026年2月24日,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确认了地区法院关于 Amah 违反《证券法》和《交易法》的责任与救济的最终判决,但撤销了关于《投资顾问法》索赔的判决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SEC 动议撤回其《投资顾问法》索赔,并请求地区法院就第二巡回法院确认的《证券法》和《交易法》索赔对 Amah 作出修改后的最终判决。2026年7月15日,地区法院批准了 SEC 的动议,并作出修改后的最终判决,永久禁止 Amah 违反《证券法》和《交易法》的反欺诈条款,责令其退还10,000美元非法所得及1,617.82美元判决前利息,并支付446,458美元民事罚款。
数据来源:SEC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620(公开)。本页为要点的中文转译与整理,以原文及法院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