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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指控芝加哥男子及其公司涉嫌数百万美元投资欺诈

投资欺诈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562 2026-06-08

SEC于2026年6月5日指控John Sterling Myers及其两家公司(Sterling Capital, LLC和Sterling Capital Management, LLC)涉嫌多年欺诈,从约28名投资者处募集约400万美元,其中超360万美元资金去向不明。

指控 ≠ 定罪。本页是 SEC 单方诉讼/执法公告的中文转述,「被指控」不代表已被法院认定有罪; 和解多在当事人未承认或否认指控的情况下达成。请勿据此对个人或公司作定性判断。

①SEC指控的对象与核心行为:2026年6月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John Sterling Myers及其两家公司Sterling Capital, LLC和Sterling Capital Management, LLC提起民事指控,称其涉嫌参与一项持续多年的投资欺诈计划。

②据指控的事实与规模:据SEC起诉书,从2022年1月至至少2025年7月,被告作为一家名为Sterling Capital Investments, LLC的集合投资工具的投资顾问,挪用了投资者资金、伪造投资者账户报表并从事其他不当行为。Myers自2022年起通过其公司运营一个所谓的“顶级”和“独家投资池”,在数年内从约28名投资者处募集了约400万美元。起诉书进一步指控,投资者不知情的是,Myers通过失败的交易和个人支出不断消耗资金池,导致超过360万美元的投资者资金消失。Myers向投资者发送了伪造的季度账户报表,显示累计净收益和超越标普500指数的正业绩,并通过未按基金发行文件要求向投资者发放税务表格来隐瞒基金的实际结果。相反,Myers将所有交易损失申报在自己的个人纳税申报表上,而未向基金投资者披露。Myers涉嫌通过将基金资产转移至其个人金融账户挪用了至少180万美元,用于进一步失败的交易和个人开支。

③涉及法院与诉讼阶段:该案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案号No. 1:26-cv-6696)。SEC指控被告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第17(a)条、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及规则10b-5、以及1940年《投资顾问法》第206(1)、206(2)和206(4)条及规则206(4)-8。此外,Myers还被控根据《交易法》第20(a)条承担控制人责任。

④处罚诉求:SEC寻求对全体被告作出永久禁令救济、返还违法所得及判决前利息、以及民事罚款。

数据来源:SEC Litigation Release No. 26562(公开)。本页为要点的中文转译与整理,以原文及法院文件为准。

本页基于 SEC 公开诉讼/执法公告整理与转译,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SEC 指控为单方主张,指控不等于定罪;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或和解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