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奥马哈董事会批准3000万美元A类股回购计划
波士顿奥马哈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10日批准新的股票回购计划,拟回购最多3000万美元A类普通股,该计划自2026年11月1日生效,取代原定2026年12月31日到期的2025年回购计划。
回购规模
最多3000万美元A类普通股
回购方式
公开市场交易(包括依据第10b5-1条制定的计划)或私下协商交易等其他方式
期限
2026年11月1日生效,于2027年12月31日或回购金额达到3000万美元时(以较早者为准)到期
授权主体
董事会
波士顿奥马哈公司(Boston Omaha Corporation)董事会于2026年9月10日批准并授权一项新的股票回购计划,拟回购最多3000万美元的公司A类普通股。该计划将于2026年11月1日生效,并取代2025年设立、原定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的先前回购计划。截至2026年9月10日,公司已根据2025年回购计划回购1,607,323股A类普通股,总成本约2100万美元。回购可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包括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5-1条制定的计划)或其他取得股份的方式进行,具体条款与时间由公司管理层在适用证券法律允许范围内确定。回购将视市场状况、股价、股份可获得性及其他因素由公司酌情决定。该计划于2027年12月31日或回购金额达到3000万美元时(以较早者为准)到期。公司无义务回购任何特定数量的股份,回购可在公开市场交易或私下协商交易中进行,公司拟以可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回购提供资金。董事会可随时修改、暂停、延长或终止该计划。
数据来源:公司向 SEC EDGAR 提交的 8-K 回购披露(原始申报文件),属公开数据。本页为要点的中文转译与整理。
本页基于公司公开申报文件的要点整理与中文转译,数字以 SEC 原始文件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亦非买卖要约。
回购的具体金额、方式、期限以公司公告原文为准;回购不必然影响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