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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元8-K:与赛诺菲修订抗体合作,新增4款抗体共同开发

REGN · REGENERON PHARMACEUTICALS, INC.公布日 2026-10-06报告期 2026-10-01

再生元就与赛诺菲的抗体许可与合作协议签署第六次修订,双方将共同开发、共同商业化4款再生元自研长效抗体;赛诺菲将支付10亿美元预付款,再生元另可获最高70亿美元里程碑款。同时再生元预计2026年第三季度计入约2200万美元税后收购在研研发费用。

业绩指引
未提供下季或全年业绩指引;仅预计2026年第三季度计入约2200万美元税前收购在研研发费用,使GAAP与非GAAP摊薄每股净收益各减少约0.18美元
财报期
2026年第三季度(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季度,业绩尚未最终确定)

再生元(REGN)在8-K中披露,公司与赛诺菲方面于2026年10月1日签署《经修订及重述的许可与合作协议》第六次修订。根据修订,双方将共同开发、共同商业化4款由再生元发明的长效抗体,分别靶向IL-13、IL-4、IL-4受体α(IL-4Rα),以及一款靶向IL-4xIL-13的双特异性抗体。再生元还可在特定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完成后,按资产逐个选择将赛诺菲的2/3期资产lunsekimig(靶向TSLP与IL-13的研究性双特异性Nanobody VHH疗法)及另一款赛诺菲早期开发产品纳入合作;若行使选择权,再生元将就相关开发成本向赛诺菲进行补偿。

支付安排方面,赛诺菲将向再生元支付10亿美元预付款;此外,在相关新授权产品达成特定开发、监管及商业里程碑后,再生元有权合计再获最高70亿美元付款。新授权产品的全球销售利润将按抗体合作协议的计算方式由双方平分。开发成本方面,抗体合作协议项下所有授权产品(含新授权产品)的开发成本由双方平分;超出预算上限的新授权产品开发成本由再生元承担,但再生元可在未来年度收回部分超额成本。再生元为新授权产品提交上市申请前的牵头开发方与牵头监管方,并继续担任美国上市申请及后续商业化的牵头监管方,赛诺菲则担任美国以外地区的牵头监管方,并牵头新授权产品的商业化。

此外,双方就赛诺菲向再生元提供Dupixent(度普利尤单抗)及其他抗体合作协议项下商业化产品重大信息完整访问权、以及再生元审计权相关诉讼签署和解协议,再生元同意撤诉。

财务影响方面,再生元预计2026年第三季度按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及非GAAP计算的业绩将包含约2200万美元税前收购在研研发(IPR&D)费用,预计使当季GAAP与非GAAP摊薄每股净收益各减少约0.18美元。公司表示第三季度业绩尚未最终确定,实际结果可能与上述初步(未经审计)估计存在差异。

本次披露未提供营收、净利润、每股收益等季度业绩数据,也未给出下一季度或全年业绩指引。

数据来源:公司向 SEC EDGAR 提交的 8-K 财报披露(原始申报文件),属公开数据。本页为要点的中文转译与整理。

本页基于公司公开申报文件的要点整理与中文转译,数字以 SEC 原始文件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亦非买卖要约。财报口径、同比/环比依据均以公司新闻稿原文为准。